泰安信息港详实报道近日,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东平县人民法院公布新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上榜。其中最高欠款2374629.42元,最低欠款4000元。
泰山区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显示,李庆利、张家志、李庆锋未履行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5)泰山商初字第57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至今尚欠本金27万元及利息;程润德、孙钢、李鹏未履行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5)泰山商初字第30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至今尚欠本金18万元及利息;陶涛、毕斐未履行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5)泰山商初字第61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至今尚欠本金20万元及利息;武心元、徐玉芝、董继文未履行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6)鲁0902民初109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至今尚欠本金139万元及利息;李其山、杨慧菊未履行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2)泰山民初字第125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至今尚欠本金5.5万元及利息;廉鸣晓未履行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3)泰山民初字第4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至今尚欠本金10万元及利息。
东平县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显示,臧克立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恢91号,执行标的为10850元;张林林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1443号,执行标的为罚金10万元、退赔76.59万元;李光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1731号,执行标的为101020元;郑玉峰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1758号,执行标的为2374629.42元;刘瑞芹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1183号,执行标的为2万元;陈树林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1179号,执行标的为5万元;史丙永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恢80号,执行标的为8100元;孙花玲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1277号,执行标的为25万元;牛恒华未履行执行案号(2017)鲁0923执223号,执行标的为50万元;张振胜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1434号,执行标的4000元;高吉玲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1185号,执行标的为3万元;姜圣全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1189号,执行标的为3万元及利息;王学让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1448号,执行标的为2万元;陈兆会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1178号,执行标的为5万元;姜传岭未履行执行案号(2016)鲁0923执1174号,执行标的为3万元。
泰安信息港编辑报道法官提醒,所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负有履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目前已进行程序,且尚未全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于名单发布之日起主动和人民法院联系,积极履行义务。凡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限定时间内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一经人民法院查明其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泰山区人民法院、东平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泰山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为0538-8625116、0538-862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