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泰安信息港(http://www.taian7.com/)服务大家,欢迎分享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将为您信息免费推广,现在免费注册会员,即可免费发布各类信息。
关闭
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泰安新闻资讯 » 本地新闻 » 正文

泰安市启动“警保联动”新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

发布时间:2018-08-30 10:22:13
核心提示:  泰安信息港资讯部获悉8月28日,记者从泰安市交警支队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安
  泰安信息港资讯部获悉8月28日,记者从泰安市交警支队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关于协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救援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中国人保财险泰安市分公司联合启动“警保联动”新模式,借助交通事故处理平台,发挥保险服务功能,整合资源,联动协作,着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难题。
  
  建立快处快赔服务联动机制
  
  开展上路巡查。人保理赔中心现场查勘人员、人伤跟踪人员分五个小组,分别在泰山区城东、泰山区城西、岱岳区、高新区、景区交警大队驻点办公,与各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实行对接联动,共同上路巡查,快速处置轻微事故。
  
  实现资源共享。依托“交管12123”平台和二级接警平台,实时获取道路交通事故调度信息,各交警大队给人保公司驻点人员设定“交管12123”事故信息采集、提请在线认定的权限,共同参与事故现场勘查。三是推行网上定损。为方便事故当事人车辆定损,在泰安西和泰安东设立两个定损点,开展网上定损、理赔服务。四是规范工作流程。各大队接到事故报案后,落实有人保公司承保的车辆,将车辆信息、报案人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群,第一时间通知人保公司查勘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审核定责,若现场确定人保公司承保车辆承担事故责任,查勘人员在现场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后引导双方车辆进行定损、赔付;若人保公司承保车辆不承担责任的,查勘人员将引导双方自行协商,或协助责任方向其承保公司进行报案。
  
  搭建节假日快处服务站点
  
  重要节假日期间,为避免因故障或事故车占道造成交通拥堵,人保公司依托泰山区城东、城西交警大队,分别在重要景区搭建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点,对人保公司客户及外地旅游车辆提供现场快捷赔付、小额人伤调解、互碰快赔及互碰自赔等服务。自7月中旬至今,人保公司与大队联动出警,处理轻微事故、小额人伤现场调解15起,现场快捷赔付共计两万余元。
  
  无论是否属于人保客户,均可提供“爱车智能体检”(包括安全、制动、动力、转向等车辆关键系统的免费急速体检);免费加机油、玻璃水、防冻液;充气、搭电、更换轮胎;免费理赔咨询及协助报案等服务。
  
  联合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泰安信息港已获悉涉及小额人伤的案件,驻点联动人员参与现场处理。涉及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案件,驻点联动人员参与交警或任命调解员组织的调解。涉及保全或者诉讼的案件,人保公司可派员参与诉前调解。
  
  空地一体救援服务
  
  对涉及严重人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人保公司为满足条件的人保客户提供直升机救援与地面救援车相结合的特色救援服务,指定降落地点及接洽医院,使伤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治。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交警部门与人保公司利用“交管12123”平台,可以查询、审核、统计涉及人保公司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共享涉及人保公司的相关案件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或国家规定要求保密的除外)。
  
  “警保联动”是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交管部门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的全新尝试,不仅开启了交通事故处理新模式,还大大提升了交通事故处理和快速理赔的效率,让广大市民切实感受到“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
  
  相关案例:
  
  2018年8月份,泰安市交警支队城东大队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仅事故当天的手术治疗费用就高达近10万元。办案民警了解到事故责任方和受害方都经济条件十分困难,拿不出这笔钱,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也就是说发生致人伤亡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可以申请交强险先行垫付医药费最多1万元,不可能先行赔付,赔付只有案件结束后才可以,可这无异于杯水车薪!
  
  泰安信息港讯息汇总针对此案的特殊情况,城东大队特事特办,借助“警保联动”平台,立即联系人保财险公司积极运作,对事故受害者先行赔付。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人保财险公司就作出决定先行对交强险进行赔付。在城东大队的不懈努力下,8月18日肇事者、受害者、保险公司三方签署赔偿协议,决定由人保财险公司在交强险赔付限额内对受害者先行全额赔付死亡伤残赔偿金和医疗费用赔偿金共计12万元。8月20日从事故发生到保险赔款仅时隔四日,这笔救命钱就打入了受害者家属的账户中,有效缓解了家属的燃眉之急。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图片新闻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泰安市启动“警保联动”新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版权与免责声明
最新分类信息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