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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泰安市4447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

发布时间:2018-09-06 10:20:10
核心提示:  泰安信息港编辑人员获悉近日,泰安市出台《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四上战略实施方案》,泰安将坚持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
  泰安信息港编辑人员获悉近日,泰安市出台《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四上”战略实施方案》,泰安将坚持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融合升级,通过实施小微企业“双升四上”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促进全市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
  
  《 方案》明确,到2020年,泰安市将引导支持4447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小微企业占比不少于30%;新发展“四上”企业1138家,其中“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升“规上”242家,“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服务业小微企业升“限上”701家,新发展资质等级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3家,新发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82家;新增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6235家,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80家;推动72家小微企业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实现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6家,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超过3.49亿元;广告业小微企业1228家,高端制造业小微企业316家,绿色环保业小微企业105家;培育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122家,总量达372家以上;引导小微企业申请注册商标9000件,通过马德里体系等申请国际注册商标30件;组织小微企业专场(国内外)培训70场(次);组织6380家小微企业参与“政银企”“政银保”和“银税互动”合作。
  
  根据《方案》,泰安将明确培育对象,强化小微企业基础数据支撑。以24.8万户个体工商户、64558家小微企业为基数,建立小微企业分类培育库,确定“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重点培育对象。充分利用小微企业名录(山东)信息系统,建立市、县级小微企业名录和“双升四上”培育数据库,精确测算重点培育对象数据动态,监测小微企业“双升四上”培育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打造小微企业“双升四上”战略工作平台。各相关部门应将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出台5日内推送至本级小微企业名录系统,连同企业享受扶持政策情况及小微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许可审批、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分级归集公开,进一步扩大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知晓度。
  
  《方案》指出,在促进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升级方面,泰安市将积极推进“个转企”。个体工商户转企时,在其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的相关规定,并且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字号、商标不相同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原字号、商标。扶持转型后的小微企业建立财务制度,明晰企业负责人同企业各自的权利义务。对转型后财产、知识产权、不动产过户按规定给予优惠。转型后的小微企业与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相比,一年内各种行政负担不增加。
  
  “个转企”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确有困难,符合困难减免相关条件的,按权限核准后,可给予减征或免征。按期纳税有困难并符合税法规定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的企业之间划转土地、房屋,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相关规定的,免征契税。“个转企”的小规模纳税人,可继续为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合并征期、调整申报期限等方式,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
  
  泰安信息港讯此外,还将提高各金融机构对“个转企”企业的信贷审批效率,在符合规定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个转企”企业变更银行结算账户提供便利。
  
  《方案》明确,泰安市将从建立完善“四上”企业培育库、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规范企业申报入库四个方面来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作,积极引导和培育规下限下企业上规上限入统。
  
  建立完善“四上”企业培育库。全面摸底排查“准四上”企业发展现状,把符合产业政策、具有一定规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列入培育库。重点排查达到“四上”标准而未纳入统计的企业、短期内有望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有退库风险或近期退库的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年要筛选确定一批重点培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年度培育计划,逐级建立“领导包保、部门帮扶”责任制,分类建立“一企一策”培育台账,制定扶持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指导企业升规入库。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四上”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围绕“四上”企业发展目标抓好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市政府给予资金扶持。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具体扶持办法由市统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制定实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扶持办法。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新“四上”企业、重点培育企业,符合条件的,优先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优先推荐各项奖励和荣誉。“四上”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符合困难减免相关条件的,按权限报批后,可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扶持。对已纳入全市上规上限培育企业统计单位名录库的,降低涉企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服务性收费。加强信贷支持和融资服务,完善市、县级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为新“四上”企业、重点培育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融资服务,引导银行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市财政设立的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过桥还贷基金、融资租赁公司等要加强对新“四上”企业、重点培育企业的融资支持。
  
  泰安信息港讯息汇总规范企业申报入库。按照法人企业属地统计原则,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统计业务指导的工作模式,扎实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对达到申报入统条件的企业或项目,指定专人提供专项指导和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入统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四上”企业入库标准审核,确保一次申报成功。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切实做到应统尽统,不漏报不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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