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信息港资讯部获悉11月26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授予沂源县等4县(市)山东省森林城市称号的通报》《关于授予商河县郑路镇等55个镇(乡、街道)山东省森林乡镇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石徐村等500个村居山东省森林村居称号的通报》。
关于授予沂源县等4县(市)
山东省森林城市称号的通报
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的创新实践。发展城市森林、建设森林城市,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和民生福祉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沂源县、汶上县、金乡县、新泰市等4县(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广泛宣传发动、积极部署推进,初步建成了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乡一体、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城乡生态面貌发生了显着变化,走出了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态需求的森林城市建设之路,在全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为树立森林城市的先进典型,推广森林城市建设的先进经验,省自然资源厅决定,授予沂源县、汶上县、金乡县、新泰市等4县(市)“山东省森林城市”称号。希望获得称号的县(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森林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巩固现有成果,在国土绿化和林业生态建设中再创佳绩。
关于授予商河县郑路镇等55个镇(乡、街道)山东省森林乡镇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石徐村等500个村居山东省森林村居称号的通报
创建森林乡镇(村居)是我省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振兴乡村、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好家园的重要举措。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造林绿化十大工程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73号)精神,2018年开展山东省森林乡镇、山东省森林村居创建活动。各地通过创建活动,既加快了造林绿化步伐,显着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又广泛传播了森林生态文化,提升了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在本地区乃至全省都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泰安信息港消息显示为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山东省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建设的成功经验,省自然资源厅决定,授予商河县郑路镇等55个镇(乡、街道)“山东省森林乡镇”、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石徐村等500个村居“山东省森林村居”称号。希望获得山东省森林乡镇称号的镇(乡、街道)和获得山东省森林村居称号的村居在新的起点上,深入学习和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现有成果,为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