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信息港资讯部获悉7月18日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发布泰安市市区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2017年合同到期)保障资格复审(自有房产审核)情况公告:
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泰山景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泰安市市区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2017年合同到期)保障家庭的自有房产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包括家庭成员)拥有自有房产,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2㎡(含12㎡),或非住宅房产(作为家庭财产)超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标准。现根据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若以上家庭对房产核查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后10日内向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泰山区房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268826
岱岳区房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566089
高新区房管分中心,联系电话:8938031
泰山景区规划建设土地局,联系电话:536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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