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精准治污。以VOCs排放的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油品储运销环节以及重点园区和企业集群为重点,聚焦烯烃、芳香烃、醛类等大气光化学反应活性强的物质;从臭氧形成机理入手,充分运用走航监测、手工采样监测以及VOCs溯源分析等手段。在泰安高新区、新泰羊流等产业集群开展VOCs综合治理试点,统筹规划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实现园区、产业集群VOCs集中收集、高效处理。
坚持全过程治理。突出源头减排和过程管理,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源头替代,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对涉VOCs排放的储存、运送、混合、搅拌、清洗、涂装、干燥及其他处理工序,均要对照标准开展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加快整改。引导化工等行业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在9月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
提升综合治理效率。重点做好VOCs排放企业的收集率、运行率和去除率的管控,要求“应收尽收”,盯紧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去除率低的治理设施,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推动取消废气旁路,建立清单,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安装流量计等方式,加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监管。
泰安信息港消息坚持依法监管。强化现场执法。严格落实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到位。强化在线监控,安装一批VOCs有组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VOCs污染较重的县、市、区监测机构配备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强化考核问责,每周对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通报,对空气质量改善滞后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进行预警,对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进展缓慢、问题严重的县市区视情况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