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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治任务,也是民心工程。”李成涛牢记这一点,作为法院干警,以高质量的审判,践行着他的政治忠诚。2018年3月1日,专项斗争开始不久,李成涛带领干警们迅速行动,依法快速审结了周某某等31人涉黑案,这也成为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开宣判的首例涉黑案。
但审理过程,实则困难重重。李成涛介绍,办理该案时,上级法院有关旧司法解释不够清晰、新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为解决法律适用上的一些难题,他加班加点,放弃周末和节假日休息时间,细学研读司法政策,准确把握立法精神,严格法律适用,成功审判了这一盘踞沙资源市场多年、群众深恶痛绝的黑社会组织。
在办案过程中,李成涛凭着敏锐的职业嗅觉,发现周某某一系列人大代表、政治荣誉等“光环”背后隐藏着职务犯罪、“保护伞”问题,随即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线索移交,该案的“保护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黑除恶,要打准打实、打深打透。”李成涛说,专项斗争过程中,他始终坚持“铁案标准”,确保审理的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张某等37人涉黑案件,是省扫黑办督办的重点案件,涉及罪名16个、犯罪事实99起、被害人78人。李成涛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带领办案人员逐一审核每一份证据、每一处细节、每一个事实,先后提出补查补侦建议160余条,使37名被告人的涉案情形一目了然,为准确定性量刑打下坚实基础。
审判扎实,方法创新。日常工作中,李成涛牵头组织建立健全了线索摸排、案件把关、考评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使全市法院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和科学的工作模式。庭审、押解、舆情应对……他主持起草的各类方案预案,达28项、数十万字。
针对张某等37人涉黑案,存在的人数多、罪名多、主犯不认罪可能导致得审判迟延难题,李成涛探索了庭前会议、组织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推进认罪认罚从宽等一系列方式,使72名被害人在庭前解决了附带民事权益,35名被告当庭认罪,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
三年来,泰安全市法院共审理涉黑恶案件37件33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5人,依法追缴、罚没各类财产共计人民币4.7亿余元,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而李成涛则担任审判长,二审审理了全部涉黑案件,而且指导的37件涉黑恶案件,均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程序合法,被告人上诉后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
三年来,深入基层60余次,撰写发表理论实务文章7篇;审理周某某涉黑案时,连续15天在基层指导,工作至凌晨;起草《关于加强全市农贸市场法治化管理的司法建议》,得到泰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每个成绩背后,有冲锋在前的决心、甘于奉献的态度、担当作为的坚定,也有对家人的亏欠。
“在开庭审理张某等37人涉黑案的紧要时刻,我80多岁的母亲因摔伤住院手术,没法请假,只能白天在庭审现场组织指挥,晚上到医院陪护照料。”好在历经六天庭审,圆满完成了审判任务。
忠诚、干净、担当,是李成涛一直以来对于自己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焕然一新的战斗姿态,全力以赴投身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努力为老百姓护权益、守安宁、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