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前,市妇联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关于“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评估验收。10月份开始,市“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专班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集中督导,并针对督导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督导报告和问题清单,反馈至各县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限期整改到位。
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完成县级自查工作,自查要覆盖所有“美丽庭院”创建乡镇、行政村,并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报自查报告。
11月中上旬,市“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验收。11月底前,市“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第三方评估对各县市区、功能区进行综合评估验收,全力迎接省级评估验收。